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中心資特組|
一、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 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研習資訊如下:
(一)參加人員:具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 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」第11條第1項第一 款之進用資格者,依以下方式依序錄取:
1、未來有意願擔任本市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 員,且尚未取得職前訓練研習時數者。
2、若尚有名額開放本市現職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 人員參與。
3、對本研習課程有興趣之特教老師、普通班老師或家 長。
(二)研習日期:114年7月16、17、18、22、23、24日,計6日 全天。
(三)地點:本市崇文國小演藝廳(據德樓4樓)。
(四)相關研習資訊請參閱實施計畫。
三、完成該研習培訓之人員將列入本市助理員人力資料庫,以 提供本市各校(園)未來雇用助理員之參據。
四、建請社會處協助轉知經濟弱勢族群,以提供多元性就業機 會。
五、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,紙本收文單位請至本市特教中 心網站下載附件(網址:https://school.cy.edu.tw/nss /s/cyresource/index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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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7-1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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