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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 年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「性別平等」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 【招生簡章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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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 年國立高雄師範大學 
「性別平等」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 
【招生簡章】 
一、依據: 
(一)112年 1月29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32600244號。 
(二)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
要點。 
二、開設班別:「性別平等」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。 
三、招生對象: 
(一)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 
(二)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
個月以上之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 
(三)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
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 
四、錄取優先順序: 
(一)具合格教師證書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
任教師。 
(二)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
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 
(三)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
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 
五、招生人數及名額: 
每班招收30名學員,未達25人由本校決定是否開班,所繳之
相關文件一律不退還。 
六、上課時間: 
113年 7月 15日至7月 20日,上午9點至12點、下午1點30
分至4點30分,每日6小時。 
七、上課地點: 
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,地址: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
號。 
八、收費標準: 
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(包含講義),若有其它費用(如書籍費)則
需自費處理。 
 


九、課程內容: 
 上課日期 上課時間 單元主題 授課老師 

1 7/15(一) 

09:00-12:00 

課程、師資與性別概念介紹 
性/別教育新議題:障礙、性別與人
權(一) 陳伯偉 
教授 
13:30-16:30 性/別教育新議題:障礙、性別與人
權(二) 

2 7/16(二) 

09:00-12:00 性騷擾、性侵害與性霸凌的防治 游美惠 
13:30-16:30 性別主流化 教授 

3 7/17(三) 

09:00-12:00 CEDAW 與性別歧視 蔡麗玲 
13:30-16:30 性別與科技 教授 

4 7/18(四) 

09:00-12:00 性別權益、社會運動與公共參與 楊佳羚 
13:30-16:30 性別、家庭照顧與角色分工 副教授 

5 7/19(五) 

09:00-12:00 性別融入文學教育 蔡孟哲 
13:30-16:30 多元性別與非典型親密關係 助理教授 

6 7/20(六) 

09:00-12:00 性別與社區參與 

蔣琬斯 
13:30-16:30 性教育:月經的多樣性與身體意象 助理教授 
 性教育的反思與展望 
十、評分方式:課程參與40%、課堂隨堂作業與小組發表 60%。 
十一、師資介紹: 
授課師資 簡介 

游美惠 

現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 
學經歷:美國猶他大學(University of Utah)社會學博士 

蔡麗玲 

現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 
學經歷: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博士 

楊佳羚 

現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副教授 
學經歷:瑞典隆德大學社會學博士 

陳伯偉 

現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 
學經歷:英國伯明罕大學社會學博士 

蔡孟哲 

現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 
學經歷: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 


授課師資 簡介 

蔣琬斯 

現職:社團法人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 
學經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博士學位學程博士 
十二、報名時間: 
即日起至113年7月10日(週三)止(以郵戳為憑)。 
十三、報名繳交資料: 
(一)報名表 
(二)身分證正反影本 1份 
(三)合格教師證影本 1份 
(四)在職證明正本或現聘書影本 1份(聘期需為3個月以上) 
十四、報名方式: 
(一)現場報名: 
請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。收件時間每
週一至週五,上午08:30至12:00,下午13:30至
17:00。 
(二)郵寄報名: 
以掛號郵寄至 802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號,國立高
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「性別平等教師在職進修
專長增能學分班學分班」收。 
十五、錄取公告: 
本校進修學院將於開課前於本校首頁及進修學院→推廣教育之
最新消息公告錄取名單,請錄取學員自行上網查詢有關報到相
關事宜。 
十六、其他注意事項: 
(一)本班每堂登記出、缺席狀況。學員事前請假經核准後而缺
席者,為缺課;未於事前請假而缺席者為曠課,曠課 1小
時者作缺課2小時計;缺課時數達(超過)每科時數之 1/3
者(即 12小時)不發給學分證明,則不發給學分證明書;本
學院將不定期檢核學員出缺席情形,謝絕旁聽、試聽,並
請準時到校上課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。 
(二)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,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
律責任。 
(三)本班人數若未滿 25名時本校得決定停開與否。 
(四)本班學生錄取後,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、休學或轉學。 


(五)若因颱風、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之原因無法上課,其不
足之時數,擇期補課。【注意】本課程如遇颱風來襲是否停
課,以當地縣(市)政府宣布「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停課」
為準。 
(六)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。 
(七)修業期滿,經考核成績及格者,發給推廣學分證明書。 
(八)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。 


 
業務承辦連絡方式 
聯絡電話:07-7172930轉3601(林先生) 
電子郵件:s4764@mail.nknu.edu.tw 
本校首頁:http://www.nknu.edu.tw/ 
進修學院首頁:https://c.nknu.edu.tw/ccee 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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