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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 年國立高雄師範大學
「性別平等」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
【招生簡章】
一、依據:
(一)112年 1月29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32600244號。
(二)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
要點。
二、開設班別:「性別平等」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。
三、招生對象:
(一)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
(二)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
個月以上之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
(三)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
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
四、錄取優先順序:
(一)具合格教師證書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
任教師。
(二)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三
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
(三)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,
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
五、招生人數及名額:
每班招收30名學員,未達25人由本校決定是否開班,所繳之
相關文件一律不退還。
六、上課時間:
113年 7月 15日至7月 20日,上午9點至12點、下午1點30
分至4點30分,每日6小時。
七、上課地點:
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,地址: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
號。
八、收費標準:
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(包含講義),若有其它費用(如書籍費)則
需自費處理。
九、課程內容:
上課日期 上課時間 單元主題 授課老師
1 7/15(一)
09:00-12:00
課程、師資與性別概念介紹
性/別教育新議題:障礙、性別與人
權(一) 陳伯偉
教授
13:30-16:30 性/別教育新議題:障礙、性別與人
權(二)
2 7/16(二)
09:00-12:00 性騷擾、性侵害與性霸凌的防治 游美惠
13:30-16:30 性別主流化 教授
3 7/17(三)
09:00-12:00 CEDAW 與性別歧視 蔡麗玲
13:30-16:30 性別與科技 教授
4 7/18(四)
09:00-12:00 性別權益、社會運動與公共參與 楊佳羚
13:30-16:30 性別、家庭照顧與角色分工 副教授
5 7/19(五)
09:00-12:00 性別融入文學教育 蔡孟哲
13:30-16:30 多元性別與非典型親密關係 助理教授
6 7/20(六)
09:00-12:00 性別與社區參與
蔣琬斯
13:30-16:30 性教育:月經的多樣性與身體意象 助理教授
性教育的反思與展望
十、評分方式:課程參與40%、課堂隨堂作業與小組發表 60%。
十一、師資介紹:
授課師資 簡介
游美惠
現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
學經歷:美國猶他大學(University of Utah)社會學博士
蔡麗玲
現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
學經歷: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博士
楊佳羚
現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副教授
學經歷:瑞典隆德大學社會學博士
陳伯偉
現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
學經歷:英國伯明罕大學社會學博士
蔡孟哲
現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
學經歷: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
授課師資 簡介
蔣琬斯
現職:社團法人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
學經歷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博士學位學程博士
十二、報名時間:
即日起至113年7月10日(週三)止(以郵戳為憑)。
十三、報名繳交資料:
(一)報名表
(二)身分證正反影本 1份
(三)合格教師證影本 1份
(四)在職證明正本或現聘書影本 1份(聘期需為3個月以上)
十四、報名方式:
(一)現場報名:
請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。收件時間每
週一至週五,上午08:30至12:00,下午13:30至
17:00。
(二)郵寄報名:
以掛號郵寄至 802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號,國立高
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「性別平等教師在職進修
專長增能學分班學分班」收。
十五、錄取公告:
本校進修學院將於開課前於本校首頁及進修學院→推廣教育之
最新消息公告錄取名單,請錄取學員自行上網查詢有關報到相
關事宜。
十六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本班每堂登記出、缺席狀況。學員事前請假經核准後而缺
席者,為缺課;未於事前請假而缺席者為曠課,曠課 1小
時者作缺課2小時計;缺課時數達(超過)每科時數之 1/3
者(即 12小時)不發給學分證明,則不發給學分證明書;本
學院將不定期檢核學員出缺席情形,謝絕旁聽、試聽,並
請準時到校上課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。
(二)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,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
律責任。
(三)本班人數若未滿 25名時本校得決定停開與否。
(四)本班學生錄取後,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、休學或轉學。
(五)若因颱風、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之原因無法上課,其不
足之時數,擇期補課。【注意】本課程如遇颱風來襲是否停
課,以當地縣(市)政府宣布「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停課」
為準。
(六)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。
(七)修業期滿,經考核成績及格者,發給推廣學分證明書。
(八)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。
業務承辦連絡方式
聯絡電話:07-7172930轉3601(林先生)
電子郵件:s4764@mail.nknu.edu.tw
本校首頁:http://www.nknu.edu.tw/
進修學院首頁:https://c.nknu.edu.tw/cce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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