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務中心活動組|
為鼓勵學校師生文藝創作,期許實驗性與創新性之題材及技法,培養文藝創作風氣,提升文化生活素養,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舉辦113年藝文創作獎。
一、參選資格:
(一)教師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、兼任及退休教師,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。
(二)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
二、徵選組別與項目:
(一)教師組:
1.戲劇劇本
2.短篇小說
3.散文
4.詩詞
5.童話
(二)學生組:
1.戲劇劇本
2.短篇小說
3.散文
4.詩詞
三、參選受理期間: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截止,採取先線上報名(網址:https://web.arte.gov.tw/philology/)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。
截止日以郵戳為憑。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。
四、收件地址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(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);聯絡電話:02-23110574分機251。
詳細比賽辦法請參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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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4-02-26
{{ $t('FEZ014') }}2024-04-30|
{{ $t('FEZ004') }}2024-02-2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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