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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嘉義市立大業實驗國民中學

公告欄 News

轉知 教育部函「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以臺教師(二)字第1132600192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,請參閱附件。

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大業實中|

說明:
一、依據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(二)字第1132600192D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巫孟蓁專員,電話:(02)7736-553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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