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市立大業國中|
自109年8月1日起學校人員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時,請至衛生局自殺防治通報系統(下稱本系統)進行線上通報作業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09年9月18日府教輔字第1095330342號辦理。
二、依據自殺防治法第11條規定,學校人員於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(含自殺企圖及自殺死亡)時,於本系統進行線上通報作業。通報單須正確填寫必填欄位後,始可送出;並請於得知個案相關資訊時,儘可能填寫所有欄位,若有目前已設置欄位以外之其他資訊,請於通報單最末之「備註」欄位填寫,以利衛生單位於接獲通報後,可掌握案情、立即處理,儘速聯繫個案進行關懷訪視。
三、檢附本系統帳號註冊說明及通報流程說明各乙份,亦可於本系統首頁https://sps.mohw.gov.tw/Account/IndexInform下載使用。
四、備註:
(一)本市成人自殺個案通報後由衛生局進行追蹤關懷;學生自殺個案通報後依三級輔導程序追蹤輔導。
(二)除需通報旨揭系統,學校人員如知悉自殺行為情事時,亦需進行校安通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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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0-09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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