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市立大業國中|
說明: 一、依據該會109年6月8日原民教字第1090034269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計畫補助項目及標準(附表1)規定,參與族語傳習教室及族語學習家庭之學員,如符合出席標準且通過評量者,得發放獎勵金,爰頒布旨揭評量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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